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来源: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5:23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立案 层级违法行为所在县(市、区)立案编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年月日)违法类型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对象)处罚内容备注
1县级泸县泸县自然资案立〔2024〕13号泸县自然资案处〔2024〕13号2025.01.17违法占地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4206.23㎡给泸县海潮镇红合村第五、第九村民小组和龙塘村第一、第八村民小组。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4447.57㎡。 3.对非法占用的一般耕地1400.1㎡,处以300元/㎡的罚款,计420030.00元;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非耕地)2761.67㎡,处以200元/㎡的罚款,计552334.00元;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44.46㎡,处以100元/㎡的罚款,计4446.00元;总计罚款976810.00元。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自然资源 行政处罚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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