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泸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立案 层级 | 违法行为所在县(市、区) | 立案编号 | 行政处罚决 定书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年月日) | 违法类型 | 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对象) | 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县级 | 泸县 | 泸县自然资案立〔2024〕5号 | 泸县自然资案立〔2024〕5号 | 2024.07.19 | 违法占地 | 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9565.53平方米给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4323.56平方米给泸县太伏镇玉溪村第九农业合作社;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面积14401.72平方米、体积112.46立方米。 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13889.09平方米处以1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38890.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