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泸县府复终〔2025〕84号
申请人:屈某平,女,住址:四川省泸县。
代理人:张强,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地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东段92号。
负责人:谭迎,镇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申请人:屈某平,女,住址:四川省泸县。
代理人:张强,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地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东段92号。
负责人:谭迎,镇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