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泸县府复终〔2024〕63号
申请人:杨卓道,男,住址:河南省滑县。
被申请人: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泸县玉蟾大道241号。
法定代表人:吕有剑,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投诉举报回复(被投诉举报人泸县玉蟾街道郑朝平诊所)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9月14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申请人:杨卓道,男,住址:河南省滑县。
被申请人: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泸县玉蟾大道241号。
法定代表人:吕有剑,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投诉举报回复(被投诉举报人泸县玉蟾街道郑朝平诊所)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9月14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