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58031K/2026-0000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 文号: | 泸县府办发〔2026〕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26〕17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泸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水平
(一)强化思想铸魂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理论成果,常态化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深化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推动学法用法规范化、常态化。〔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县政府部门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评价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述职述廉述法范畴。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示范创建提质。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申报准备工作,挖掘基层法治建设典型经验,积极打造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建设示范点,持续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县司法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法治督察问责。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检察监督、人大监督协同联动机制,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意见)按期办复率100%。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涉企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并做好迎接上级专项法治督查准备,以刚性督察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五)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要求,健全“五个专项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衔接联动,及时清理和纠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企业权益的政策规定,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县司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政府督查、检察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协同配合,推进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增设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执法监督员,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广运用“一‘泸’快享”惠企平台,健全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深化“政务+诉讼”护企便民机制,完善护企安商首问岗建设,打造泸县政务服务法治特色品牌。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提升政府公信力。〔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广运用“天府入企码”,实现“一键登录、一次申报、统筹入企、亮码检查”,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风险低的企业压减行政检查频次。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县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产业精准法治服务。聚焦泸县能源化工、医药健康产业等重点产业,落实“法链惠产”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健全产业链法治保障、产业平台法治服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产业政策合法性审核、企业合规指导、法律风险排查,推动法律服务精准嵌入产业链、生态圈,护航全县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高效闭环处置企业诉求。深化“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专项行动,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健全企业诉求接诉即办、限时办结机制,用好市场主体涉法问题“码上投诉”渠道,完善企业诉求响应、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全面提升诉求响应速度与办理质量,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法治难题。〔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水平
(十一)推动行政争议溯源治理。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运用,建立履行情况台账。加大复议个案纠错与类案规范力度。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复调对接、府院联动”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体系,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压实被诉行政机关应诉责任,明确应诉流程和责任分工,依法开展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履行生效裁判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执法问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十四)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泸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通用协议、重大项目协议范本,筑牢依法决策制度根基。〔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审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细化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流程,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审查机制,充分激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法治赋能效能。巩固深化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成果,落实审查人员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制度。〔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制定、备案、清理、废止等相关规定,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积极参与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七次集中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废止不合时宜、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文件,维护制度体系统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信息公开与透明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满足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服务需求。〔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十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充实县级部门、镇(街道)法制审核力量,配好配强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健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机制,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照市级裁量权基准,细化各领域执法裁量标准,推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裁量权明晰化、统一化。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域覆盖。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个案不适用基准的严格履行充分说理程序。〔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入推行柔性精准执法。深化“一目录、五清单”执法监管模式,进一步扩大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适用范围,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健全行政处罚附带惩戒清单管理制度,细化惩戒标准,畅通群众、企业权利救济渠道,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建筑行业监管、城乡违建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执法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物联网、AI等技术手段开展精准监管、非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十二)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着力推动纠纷“一站式”化解。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快构建“调解+”和“+调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夯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扎实实施“九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巩固发展“法律八进”,开展“一月一主题”“12·4”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深化泸县“法娃”普法品牌建设,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公证规范提质,培育壮大本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做实做细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事项,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治理。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升级,推动律师、法律工作者下沉网格一线,常态化开展坐班服务、上门普法、纠纷调解、合同指导等,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深化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深化网络空间、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强化镇(街道)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学生校园欺凌防治、重点人群管控,筑牢基层法治安全防线。〔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