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发〔2024〕1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高全县经济循环发展水平,结合泸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积极稳妥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助推“四大行动”,着力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七大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加装更新住宅电梯25部,改建县城供排水、燃气等管道173公里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能源化工、先进材料、白酒(食品轻纺)等生产设备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指导重点规上企业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加快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聚焦装备制造行业,持续推动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聚焦能源化工、医药健康、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加快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设备更新,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生态环境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将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实施“智改数转”行动,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等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形成柔性生产制造、智慧供应链管理、智能视觉检测等典型场景。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场景,打造一批“智改数转”标杆项目,建设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更新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设备,加快研发、生产、管理等多流程业务数字化协同。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应用规模。(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3.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全面摸排重点领域和行业能效水平,摸排重点用能单位在运锅炉、电机、变压器等主要用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和能效水平,建立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以更大力度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能换快换、应换尽换。严格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备改造力度。加强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强化安全诊断、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老旧化工装置等重点领域落后设备。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化工园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推动高温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等岗位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4.加强设备更新供需对接。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改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建立设备更新需求和供给清单,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智改数转”供应商等进园区、进企业。积极发挥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更新改造升级。(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生态环境局)
(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5.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县城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改建县城供排水、燃气等管道173公里以上。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加快实施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有序推进制水厂、市政供水管、庭院管道、立管及二次供水成套设备更新。开展城市老旧排水管网(含排水箱涵)检测,对错接、混接、破损管网进行修复改造。实施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泵站、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改造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破损管网8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19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有关设施设备。全面有序推进城市燃气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和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道燃气输配场站、压缩天然气(CNG)〔含液化天然气(LNG)〕站标准化建设及场站设备更新。更新改造存在安全隐患、故障频繁、技术落后等问题的环卫设施设备,大力实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实施县城市政道路(含桥梁隧道)空洞检测,关键节点加装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对城市照明设施能耗高、使用年限长存在安全隐患的变压器、老化输电线路、路灯、景观灯等实施更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
6.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综合考虑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因地制宜、分批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投入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加快更新(含改造、大修)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加装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电梯25部以上。加强质量安全全过程闭环监管,落实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有条件的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
7.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落实《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相关要求,执行建筑绿色低碳相关技术标准。逐步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更新、低碳供暖等政策文件,健全建筑节能政策体系。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全县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到2027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8.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推动建筑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落实《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率先使用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引导社会投资项目优先使用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到2027年,全县更新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50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农业老旧机械更新。
9.加快道路运输领域设备升级更新。科学制定报废和更新替代计划,城市公交车新增和更换购置新能源汽车达100%,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占比超过74%。鼓励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冷链运输车辆、重型卡车电动化和氢能更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持续加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新增和更新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含4.5吨以下)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强化园区间设施共享共用、信息互联互通。(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10.推进船舶安全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平安渡运”等专项行动,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加快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支持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鼓励使用液化天然气、电池等动力形式。(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
11.支持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加快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促进农机绿色发展。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力度。支持渔业、畜牧业、特色经济作物等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业机械1万台套。(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2.推动教育科研设备更新。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精数控机床和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等,更新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实训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更新不适应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相关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体育、音乐、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功能室设施设备,建好学科专用教室、创客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AI虚拟现实实验室等创新教育实验室,提升科学教学水平。推动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推进先进互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到2027年,各级各类学校设备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各级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高质量现代教育强市、创新型城市、人才强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13.推动文旅设备更新。加强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文旅设备调查摸底工作,防止文旅设备超服务期使用,严禁使用安全不达标的文旅设备。积极开展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文物保护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更新升级。鼓励、引导文旅市场主体对索道缆车、观光游览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影视设备、安全设备等文旅设备讲行更新改造。推动“一泸有你”区县子站点建设,支持公共文化场所智慧化提升改造。引导A级旅游最区进行数字化、和智慧化场景开发。推动广电企事业单位开展电视机、投影机、机顶盒以及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等进行替代更新,推进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到2027年,全县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超服务期、安全不达标文旅设备全部更新,力争文化旅游设备投资总额在2024年基础上增加25%以上。(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
14.推动医疗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拓宽设备设施的来源渠道和投入方式,激发更新迭代升级动力,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到2027年底,更新医疗卫生机构超声波影像诊断系统(B超)、磁共振成像系统(MR)、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检查(DSA)等检验检测、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设备200台以上。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改造医疗机构病房空间,优化医疗机构病房环境,更新升级病房空气净化、照明、防噪、家居等设施,保护病人隐私,为病人治疗康复营造舒适环境,到2027年底,全县新增或改造病房500间以上。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深化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应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提升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到2027年底,全县新增智慧医院2家。(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5.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地方财政承担补贴部分按市县财政1:9比例共担。落实《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筹集专项资金,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开展我县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
16.加快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鼓励构建汽车从生产到回收拆解的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支持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争取中央、省上预算内投资。引导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差异化精细拆解,促进零部件回用和再制造。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测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便利化水平。(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7.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引导家电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拓展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统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支持具有市场优势的重点流通企业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推广家电售后服务标准,支持流通平台企业、回收头部企业共建家电“拆旧装新一体化”全链条服务网络。(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18.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符合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6号)规定的,给予相关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及家电销售企业奖励所需资金按市县财政1:9比例共担。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培育城市消费新场景,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创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消费体验。(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19.鼓励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制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持续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20.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制定《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专项行动方案》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以社区(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分拣中心为纽带、市拆解处置利用基地为支点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拓展多元回收渠道。加快绿色智能回收体系等项目建设,到2027年,建设省级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1个以上。(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引导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充分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上门“送新”、返程“收旧”。因地制宜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鼓励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线下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完善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经济信息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22.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各项措施。支持汽车4S店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落实二手车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做好二手车出口备案审核,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23.引导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结合《泸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21—2035年)》,支持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交易。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信息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健全和完善二手车交易全流程服务体系。引导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线上与线下全渠道的二手商品流通和服务体系,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
(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24.支持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液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开展再制造技术研发,加大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再制造产业发展竞争力。(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5.打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加工利用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26.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重点推动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强化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标准助推行动
(十一)推动完善标准体系。
27.积极支持标准制定。鼓励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发力,围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消防安全、家居用品等产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泸县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配合省级制定工业炉窑、锅炉、砖瓦工业等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页岩气、中医药类制药工业、化工园区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完善服装、二手车、汽车配件等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28.加强标准宣贯推广。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各类标准的宣讲推介,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标准要求,推动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积极推进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绿色消费等标准的实施与应用,分阶段强制性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做好四川省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推荐。(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29.加大财政支持。统筹工业、农业、住建、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专项资金,分行业分领域优化完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省上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工业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等符合条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开展“惠享泸州”消费品牌系列活动,支持具有市场优势的重点企业积极参与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换“新”三大行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推动实施新一轮财金互动政策,加快重构县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3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以白酒、能源化工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和以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医疗健康为代表的成长型支柱产业推进设备更新换代。深入落实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全力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力度,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易享。(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金融支持。
31.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为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条件。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信贷投入。(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围绕白酒(食品)、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先进材料、绿色建材等优势制造业,开展专项融资对接活动,梳理完善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引导相关银行机构加大对清单内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扩大信贷规模,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倍增、集群成链。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五)加强要素保障。
33.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全力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部分,年底视全县结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保障;县级计划指标不足部分,积极争取市级统筹调剂。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六)强化创新支撑。
34.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智能酿造、医药健康、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创新需求,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图谱,抓好项目布局和推进实施。支持链主企业、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运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围绕优势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研发平台,加快促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各镇(街道)、园区、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发展改革局要充分发挥县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县级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上下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附件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重点举措清单
重点任务 | 重点举措 | 牵头责任单位 | |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 建立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库 | 县发展改革局 |
制定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 |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建立工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情况调查摸底表、设备更新供给清单、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更新需求清单 |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 |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制定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建立分年度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建筑施工、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等领域更新改造清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
建立县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库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制定年度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改造清单 | 县公安局 | ||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 制定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展改革局 |
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农业农村局 | ||
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 制定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 | |
制定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 | ||
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 | ||
制定视听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 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 | 县公安局 | ||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支持家电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乐购全川”等市场活动平台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 ||
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持续实施“宜居四川·焕新一夏”活动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 ||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 | 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 |
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有效途径 | 县财政局 | ||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 | 县公安局 | |
科学布局和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 制定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 | 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 | |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 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 ||
推进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 县发展改革局 | ||
支持培育资源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供销社 | ||
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 |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四、实施标准助推行动 | 积极支持标准修订 | 鼓励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加强标准宣贯推广 | 强化各类标准的宣讲推介 | 县市场监管局 | |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
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做好四川省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推荐 | 县市场监管局 | ||
五、强化政策保障 |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
优化完善县级财政政策,统筹做好资金平衡,加大县级财政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支持 | 县财政局 | ||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 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和“反向开票”措施 | 县税务局 | |
优化金融支持 | 优化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提升制造业企业融资覆盖面和制造业贷款占比,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加强要素保障 |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用地保障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强化创新支撑 | 支持链主企业、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研项目运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 |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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