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有序推进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县结合土公庙水库征地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主要明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式、实施时间四个内容。
三、基本原则
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审定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方式,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四、适用范围
泸县土公庙水库工程建设范围
五、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式
(一)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2023〕1号)标准执行。
(二)移民安置。
1、搬迁安置。
2、生产安置。生产安置分为农业安置、自谋职业和养老保障三种安置方式。生产安置人口以户为单位,在符合相关条件下自愿选择一种安置方式,如家庭成员中有符合养老保障安置条件的,可以选择与养老保障安置组合安置。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解读单位:泸县水务局 解读人:王毅
联系电话:0830-82836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