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泸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中的县级专项预案,适用于泸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或旅游从业者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二、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三、主要内容
《泸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共九章,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分级应对与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附则。
一是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泸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分工副主任(或其他科级领导)、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泸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是明确了专项工作组职责。一般及以上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县旅安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视情况设立综合协调、安全警戒、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组,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
三是明确了分级应对与指挥协调。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发生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由县旅安指负责指挥应对。其中涉及跨县级、垮市级或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超出我县应对能力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市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
四是明确后期处置责任主体。事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善后处置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督促事发企业(单位)做好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救助、抚慰、抚恤、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
四、解读机关
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解读人:杨华春,联系电话:0830-868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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