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33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23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8193917;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136号。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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