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4-08 09:00: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人来电或者邮件反馈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件:597922976@qq.com;2.通信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94号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联系电话:(0830)8192888。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泸县禁猎区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智能标签: 禁猎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 划定 陆生野生动物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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