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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6:14:3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发展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4日、8月19日、9月27日等时间,5次召集各股(室、中心),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全程督导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多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审议巡察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原则,制定了具体可行的111条整改措施,同时制定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构建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负责,股(室、中心)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工作体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机关纪委、办公室联合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对照“三张清单”定期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进滞后的及时提醒,对推进不力,拖延敷衍的定期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担当,带头整改。党组书记梅燕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带头认领反馈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问题,做到了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二)强化履职,亲自部署。巡察反馈后,党组书记梅燕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多次听取巡察整改汇报,亲自过问巡察整改进度,亲自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问题9个。同时督导班子成员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和股室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党组书记梅燕同志始终坚持“动真碰硬”整改,整改措施见人见事,可量化、可考核。对相关责任人坚决问责。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整改,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补齐短板漏洞,确保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到位”问题。

(1)政治建设还需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局限于字面通读、择重点念,停留在简单传达层面,缺乏深层次的互动研讨。2023年8月、2024年1月,党组分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未结合县域实情以及自身职能进行深入研讨。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2024年10月由机关党委书记易星彤牵头修订完善了《中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学习制度》《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部考核办法》,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前学习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二是强化学习。分别在2024年9月2日第22次局党组会和2024年10月29日第25次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省、全市经济运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等内容,职工大会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乡村振兴等内容。微信群常态化转发经济发展、深化改革、领导讲话等内容。下一步,将常态化加强学习。

三是强化考核。2024年10月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理论学习流于形式。2024年1月10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存在时间上的逻辑矛盾。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10月29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二是2024年10月完善了《中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办公室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

(3)学用转化不紧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工作本领、破解产业调整难题的“良方妙药”还有差距。面对县域经济白酒、建筑等传统产业占比较高,医药、化工等新兴产业投资不足,过度依赖页岩气勘探开发等问题,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不足,向县委提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培养锻炼。加强学用成果转化,分别在2024年5月、7月组织开展发展改革大家谈,5月邀请融媒体中心副主任黄祖泉开展信息写作培训。参加市上红色故事讲解荣获优秀奖;参加市、县直机关读书分享会荣获一等奖。

二是强化交流学习,2024年我局外出参加各类培训18人次。组织召开“发改沙龙漫谈”2次,年轻干部座谈2次。订阅了《当代县域经济》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工作的调研报告》《推动泸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泸州市泸县互联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政务环境》等调研文章。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统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4)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中央宏观调控基调把握不全面不精准,认为各地情况都差不多,存在唯指标论倾向,盲目追求经济指标增速,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审核评估不到位对全县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相关精神,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并贯彻新发展理念,局党组会学习中共泸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泸县县委关于坚持因地制宜优势优先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9月完成投资增速-0.9%,高于全市16.2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二。

二是强化争取。强化宏观政策研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抓住“两重”、“两新”重要战略机遇,瞄准投向靶向储备,谋划储备了泸县城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沱江流域濑溪河泸州市泸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等一批项目。下一步将加强对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纳入国省规划盘子,积蓄发展动能。10月18日、10月23日,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作政策解读,谋划项目清单、资金清单。

三是助力发展。2024年10月29日我局牵头印发了《泸县“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细化了“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推动建立县领导对口服务龙头企业、县级部门走访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本行业重点企业、镇(街道)、园区服务升规培育及退库风险“四上”企业的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

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分。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推动经济稳健发展不力。“十四五”规划执行督导不力,对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到位对县域经济发展潜力预判不精准,推动规划落地落实有差距。2023 年全县 GDP 完成 465 亿元,离 2025 年实现 800 亿元的规划目标差距较大。落实年度工作用力不均。2022年至2024年GDP增速连续3年“开门红”考核全市排名第6位。

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督导“十四五”规划落地。“十四五”规划纲要25个指标中,19项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9个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预期进度要求,4个指标提前完成目标,其余指标正督促部门加速冲刺。上半年县域经济排位84/146,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二是强化调度。我局会同县目督办下达月度经济指标任务,针对重点部门点对点发送GDP错月支撑指标报送的提示函3份,常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经济运行形势4次,研判分析指标月度数据波动情况和行业情况,全力以赴采取措施缩窄指标降幅,企稳回升。2024年1—9月,完成GDP总量344.0亿元,同比增速5.8%,增速排全市第2位。完成投资增速—0.9%,高于全市16.2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位。

三是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2024年4月,以泸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泸县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2023年—2025年的工作任务。全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完成落户公共户口14000余人,办理居住证600余个。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谋划重点项目缺乏实效。谋划包装项目存在贪大求全思想,盲目追求数量和投资量。2020年至2021年连续2年被审计指出“已申报重点项目重复纳入下年度重点项目名单”的问题。研判分析投资政策不及时、不深入,精准把握上级政策有差距,导致部分项目申报未通过审核。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项目包装质效。召开中省项目、超长期国债等上争资金项目储备会、调度会、推进会若干,上争项目通过率位居全市前列;局党组会研究《全县滞后项目推进情况和下步措施建议的报告》,进一步加快上争项目推进进度。

二是严把重点项目申报准入关。9月3日,启动泸县2025年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10月22日组织自规、财政、生态环保、住建等要素保障部门进行了会商会审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申报单位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不得重复列入下年度项目建设盘子”。

三是深入研究国省政策导向,重点针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中省预算内投资等投向,2024年3月编制印发《向上争取政策汇编》方便各部门学习掌握,提升项目质量1—10月,已争取到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8个,全市第二;推动发行专项债券项目16个,全市第一;通过省级审核上报国家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9个。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投资拉动态势疲软。投资增速下滑幅度较大,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0.5%,全市排名第6位。统筹协调项目入库纳统不够,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乏力。入库项目质量不高,2023年申报入库项目275个,成功入库158个,通过率为57%。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泸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的实施意见》(泸县重办[2023]2号),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全县实施重点项目191个,其中年内实施的103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84.3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56.9亿元。

二是联合统计部门采取“沉下去”、“请上来”等方式,现场指导项目包装部门准备项目入库资料。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项目进度等方式深入各镇(街道)开展项目入库培训。

三是每季度提前收集拟入库项目情况,形成季度拟入库明细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督促和帮助项目入库,做到应统尽统,2024年1—10月,全县通过项目116个。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审核每月入库资料,入库项目通过率提升2个百分点。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项目驱动措施乏力。项目管理存在失之于软的现象,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截至2024年4月,有6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投资3751万元的龙溪河流域(云龙至奇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2023年6月开工,截至2024年5月仍未开工。推进项目满足于常规调度、通报,对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化解力度不够。截至2024年4月,有7个项目建设未达序时进度,其中泸县职工周转房一期建设项目仅完成年度计划的 17.1%。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目标,强力攻坚。已印发《关于泸县2024年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倒排工期的通知》(泸县重办〔2024〕1号),督促各责任单位挂图作战、定期交账。每月及时组织项目调度会,目前已召开项目调度会7次,已交办问题项目22个,已办结项目16个,6个问题项目正在办理中。

二是健全了项目推进机制。明确了县级领导组团负责重点项目工作机制、重点项目挂牌督办工作机制以及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工作机制。目前已印发7大组团的工作职能和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挂牌督办6期,其中S437泸县段改建工程因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予以黄牌警告;7月对因市场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不能正常实施或者条件成熟且符合县重点项目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中期调整。

三是全力攻坚,成效明显。目前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设施维修加固、龙溪河流域云龙至奇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土公庙水库工程、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马溪河毗卢镇河滩口段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全力推进。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9)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力。粮食领域监管不到位,执法能力薄弱,2021年以来实施粮食领域行政处罚仅8件,且均为警告。粮储项目质效发挥不佳。国有资产闲置,粮油检测功能发挥不充分。投资560万元的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实验室于2018年12月建成,闲置近5年直至2024年3月才获得质检监测CMA部分资质,不能开展检测。应急物资管理存在漏洞。巡察实地走访发现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仅有1名仓管员,不能达到24小时值守要求。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共11人,新增取得6名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增强执法力量;依据全年粮食执法工作部署,完成全年三季度全覆盖执法检查共计60余次,查处1列行政警告处罚。

二是深化质检资源利用。已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开展2024年产新粮食质量检测10余份。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修订完善了《泸县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县级物资库聘请了2人轮流24小时值班,每月定期开展物资维修保养,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确保物资质量安全、数量准确。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牵头抓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效果不佳。推动与重庆的融合发展创新思路不多、探索实践不够,在服务共享、产业共兴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欠佳,合作大多停留在签订合作协议、互邀参加活动等形式性融合,实质性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构建毗邻地区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入渝西川东经济社会发展协作会、成渝轴线区(市)县协同发展联盟、永西泸东区域政商合作联盟,主动对接联盟成员单位,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共计36个,政务服务“川渝通办”事项增至345项。

二是依托“泸县·永川”新材料产业园入选川渝产业合作示范园,在包装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建筑新材料三个领域开展配套合作。编制完成《巴蜀鱼米之乡云锦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泸州东站站前交通综合区域规划》等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核心区规划;与永川区加强合作,2024年1月31日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永川区—泸县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创新推行“行政河长”+“技术河长”双模式,开展联合、交叉巡河。与永川等地区签订渝西川东“7+2”区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大气污染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环保联合执法。创新打造“一江通”协同联办服务模式,审批时限压减到30个工作日以内,“川渝通办”事项拓展至345项,1—6月办件超1万余件。联动毗邻区县常态化开展交通联合执法、公检法司联合办案、跨界河流域联防联控,深化区域共享共治。

四是协同推动农业园区共建,泸县完成建设1.8万亩、永川区完成建设0.5万亩,辐射带动12万亩,涵盖泸县立石镇、百和镇、云锦镇、永川区吉安镇、仙龙镇。园区以“高粱+”(高粱套种大豆、高粱轮作油菜)和“水稻+”(稻鱼、稻虾等)为主导产业。招引重庆金粮源、四川稻虾旺等知名企业11家,带动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45家。联合成立川渝首家跨省市强村公司——重庆市永泸强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今年与重庆新世纪百货签下2800万元的订单。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

(1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力度不够。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2023年,全市10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泸县无一上榜,登记财产、政府采购2个指标在全市年度考核排名靠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优,在项目审批中宣传推广可研编制政策不够,引导市场有序竞争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推行降本增效工作。印发《泸县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实施降低融资、用地、用能等方面成本的相关措施,形成典型案例,加强与省市沟通对接。目前,《泸县互联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政务环境》案例获得省营商办高度肯定,并作为“2024年第三季度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通报推广。

二是持续推进指标评价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部门联合机制,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任务细化分解,交办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落实到位。2024年评价工作集中在市级层面开展,不再对县(区)做集中评价,组织各部门、各条线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评价工作。

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清理本单位审批领域涉企中介服务事项,形成我局涉企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涉企中介服务事项合法合规,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目前我局已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包含16项主事项26项子事项,中介服务办理时限均在30个工作日内。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党组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2024年,没有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分管领导,未按要求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领导分工调整,明确了易星彤分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9月20日,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机关一、二支部和粮食物资储备中心支部分别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内容。拟将意识形态有关内容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

三是强化分析研判。9月2日,局党组会议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究下步工作打算。7月9日,局党组会议听取能源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判分析了相关风险。

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办公室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

(13)阵地建设管理虚化。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缺失甚至成为“僵尸号”。2015年7月开通“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后未运行也未注销。

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整改。已注销“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分管领导易星彤对办公室工作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强化管理,明确了办公室一名工作员负责信息宣传平台管理。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宣传管理制度》《泸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针对巡察反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短板”问题。

(14)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2021年、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细化分工政治站位、廉洁教育”等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9月20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9月20日召开廉情分析会,分析研判全局廉政风险点。7—9月,收集报送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9篇,25条。

二是强化学习。9月2日,局党组传达学习《中共泸县县委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9月20日,局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论述,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9月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容。

三是问责处理。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王守富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5)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谈话反映,班子成员没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责任田”和“分内事”,廉政谈话存在谈工作业务多、谈思想教育少、关键节点提醒多、平时念“紧箍咒”少,以会议集体约谈多、个别单独约谈少“三多三少”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对新入职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2024年9月20日,派驻纪检组开展干部职工节前廉政提醒。

二是每季度对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提醒。

三是探索建立“廉政评估”机制,2024年4月10日制定了《2024年“风险起底”廉情分析会工作方案》,全方位掌握各股室的岗位风险、存在的潜在风险隐患,并通过“点对点”指问题,督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四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机制,通过廉情分析会结果运用,建立廉情分析台账,强化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四项长期坚持。

(16)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监督首责履职不到位,纪委监委派驻组偏离主业参与泸县综合实力评估及经济能级提升研究等8个政府采购项目的现场监督。执纪监督合力不够,实效不明显。谈话反映,机关纪委和纪委监委派驻组有效配合不够,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对采购咨询服务不规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往往点到即止。

整改情况: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及省市县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认真梳理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象、监督事项以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等20多项职责内容,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事项开展监督,切实做到了将监督作为基本职责,自7月以来没有参与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不参与驻在单位日常工作。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建立协作机制,与机关纪委共同对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及落实防控措施50余项,共同对2024年以来公务和商务接待支出、281项行政审批资料等开展监督。

三是严格问责问效。机关纪委对于局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会议纪律等严格开展监督,并点名道姓的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了1期7人。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持续推进。

(17)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坚强有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抓得不实,把握不准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班子成员排查廉政风险点为“服务项目不扎实不到位,项目考核上不够严格规范,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未剖析考核时接受宴请、收受好处、弄虚作假等可能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4月10日制定了《2024年“风险起底”廉情分析会工作方案》,每季度召开1次廉情分析会,进行岗位廉政风险研判,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对症下药。

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风险大排查,督促引导相关人员主动说清问题。

三是党组书记梅燕对分管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经完成,第一项长期坚持。

(18)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还未扎牢。采购限额以下咨询服务主观随意性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财务室牵头对2023年以来限额以下咨询服务采购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况。

二是修订完善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19)形式主义禁而不止。责任意识不强,文件资料照抄照搬现象时有发生。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队伍素质”等段落内容与 2020年雷同,落款日期为2020年1月25日。个别班子成员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出现“推进政法系统改作风、树形象、提效能”字样。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管理。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审批管理制度》《泸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文件管理制度》,成立了公文审核小组,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是强化监督。办公室常态化建立公文错情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通报。

三是强化问责。局主要领导对照“四种形态”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分管副主任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召开了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进行了集中约谈提醒。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0)落实民生实事不够深入。价格监管不主动,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居民用水、教育等收费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不够,事关民生事项价格调整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居民用水、教育、殡葬等收费的监管,累计对教育收费开展了9次联合检查、殡葬收费开展了4次联合检查、供水收费开展了1次联合检查,对收费单位存在的收费公示不规范、收费标准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要求收费单位及时整改;目前在县纪委的牵头下,正开展为期一年的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价格调整工作计划,按定价程序启动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工作、普惠幼儿园收费定价工作、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水价定价工作,目前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已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价格调整方案将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实施;普惠幼儿园定价和顺通水务水价定价工作,已完成价格调查,正在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三是对群众来电、来访或通过12345、12315等平台反映的价费问题及时解决和回应,即时解决群众来访、来电价费问题30余件,向县市监局电话移交费问题5件,回复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及市长热线反映价费问题3件,书面回复件数比2023年下降40%;同时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频次由原每月7次,调整为每月9次,向经营者宣讲价费政策,发现价格异常、价格违法及时处理、移交和上报。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1)工作作风还需提升。项目督导困于指尖上的报表,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查验不够。2023年,S437泸县段改建工程资料填报基本完工实际仅完成 45%。

整改情况:

一是S437泸县段改建工程完成工程量90%,预计2024年12月投运。

二是定期每月由分管领导带队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督导,对存在报送偏差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7—10月,召开调度会3次,发出通报2期,挂牌项目10个。

整改进度:第一项完成,第二项完成并持续推进。

(22)圈群整合度不够。工作群过多,存在交叉重复。同时建立“泸县以工代赈工作群”和“以工代赈工作两个 QQ群。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整治形式主义为乡镇(街道)切实减负工作提示单》,全面清理了涉镇(街道)QQ群、微信群,目前仅保留“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镇街工作群”1个。

二是机关纪委、办公室常态化提醒各股室严守基层减负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建群。目前未发现新建群现象。

整改进度:第一项完成,第二项持续推进。

(23)厉行节约意识淡薄。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10月29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开展节水节电提醒5次。开展粮食安全宣传1次。机关食堂制定反对浪费系列文化宣传。

二是强化管理。制定《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泸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后勤物资管理制度》《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待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7.针对巡察反馈“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24)执行采购政策有偏差。采购流程不规范。如2022年10月8日党组研究采购泸县自然保护地小水电现状分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财务、纪检、办公室、招投标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机关内部采购监督管理。

三是党组书记梅燕对能源管理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第一、二项长期坚持。

(25)投标报价分值设置过低。采购报价分值多为规定标准的最低限值,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是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是目前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提交党组会研究,采购过程均严格按照《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6)工程项目监管不严。作为以工代赈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把控不深不实,现场督促检查少。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以工代赈项目监管“三到场”制度要求,抓严抓实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督促项目镇、村以及项目理事会落实项目主体责任,2024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均落实了“三到场”监管制度,深入项目现场督导10余次。

二是扎实开展以工代赈相关政策宣传,深入镇、村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讲,同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2024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均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8.针对巡察反馈“党的领导有差距”问题。

(27)“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议事决策不规范,推荐邱某等3人到省发展改革委上挂锻炼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提交会议研究。

二是在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中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整改进度:已完成。

(28)表率作用发挥不够。谈话反映,有的班子成员脾气性格急躁、方法简单粗爆、批评同志不分场合。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剖析整改2024年8月23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相关领导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领,并深入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围绕“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党性修养,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转变作风”进行了剖析检视。

整改进度:已完成。

(29)党员发展不规范。材料存在逻辑矛盾。2022年5月10日第一支部讨论吴某列为发展对象,落款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整改情况:

一是6月召开机关党委会认真学习党务知识,7月举办党务、党纪知识竞赛,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参加,对党员发展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二是机关党委书记易星彤已对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相关文件已及时修改完善。并对近年的所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了“回头看”,再次对照党员发展要求和程序进行对照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0)党的意识不强。巡察期间组织到自贡监狱开展警示教育,8名班子成员仅2人参加。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8月23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内容。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8月23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各班子成员分别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强化问责。局党组书记梅燕对当天未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

(31)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相互批评流于形式。2021年至2023年期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党组书记、局长的批评意见多为“深入基层较少”“对职工关心不够”等。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年第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对个别支部委员的批评意见为“踏实肯干、任劳任怨”“思维快、能力强”等肯定性语言。

整改情况:

一是8月23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专题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相关内容。

二是8月23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专题研究审定了各项会议材料,参会人员互相之间出于公心、开诚布公的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

10.针对巡察反馈“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差距”问题。

(32)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谈话反映,梯度培养干部力度不够、人才储备不足,部分重点股室后继乏人。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引进专业人才,2024年我局通过考调、商调等引进人员8名,其中本科以上8人,硕士以上3人,重点引进了经济学类、统计学类等专业人才5人。

二是强化学习。机关党委牵头制定《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年干部学习制度》。下一步将持续组织开展“发改沙龙漫谈”等活动。

三是强化锻炼。2024年以来,调整干部19人次,提拔培养中层干部7人次。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岗位配置更加合理。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3)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执行回避制度不严。2021年1月,党组研究个别班子成员作为进一步使用推荐人选时,该领导作为民主推荐对象未按规定回避。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2024年6月以来,局党组研究干部人事工作20余人次,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有关要求,落实回避制度。

二是强化考核,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督查重要内容,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4)干部激励考核机制不健全。考核体系不科学,形式单一,主要以民主投票为依据,不能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不强,干部年终目标绩效奖差距较小,考核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是拉开差距,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分为三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差距较上年每个等次差距拉大20%。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35)整改责任意识欠缺。以下级整改代替上级整改,没有把领导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上轮巡察指出“对审计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责成固定资产投资股牵头进行约谈”。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8月2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年10月29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内容。

二是落实整改。严格落实本次巡查反馈问题、县审计局2024年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详细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整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压实了整改责任。

整改进度:已完成。

(36)整改问责不力。上轮巡察指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为“及时清退补缴,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未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回头看”,对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责任人员已于2020年11月进行了免职处理。

二是完善了《泸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召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是严肃问责,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分管副主任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

(37)整改问题不彻底。上轮巡察指出“粮储中心工会经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报账缺重要附件”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资金追缴到位,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已将多支付的资金追回。

二是业务培训到位,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财务管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将财务管理制度纳入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报销、审批、凭证资料管理等程序。

四是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副主任王守富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经办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四、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本次巡察未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五、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下一步,我局将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持续深化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始终把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作为抓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科学、管用、严格、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动力,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不断强化成果运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队伍建设、融入推动发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发展改革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830-8192852;来信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81号泸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1085032987@qq.com。

 

 

中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1月20日


中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党组 关于 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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