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年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建议一:提前做好宣传工作问题。为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我县采取社会宣传和重点人群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一是我县每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当家人微信群等媒体发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解读信息,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二是每年各镇(街道)具体经办人员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SCPIP)系统》中提取或其它途径获取奖励扶助的重点宣传人群信息,对该人群进行重点宣传。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二:优化认证流程问题。一是根据《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规范》(川卫办发〔2016〕223号)规定,申报人(受理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进行现场申报。目前省上系统暂未开通网上申报功能。二是为简化年审认证流程,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在健康泸州微信小程序开通了奖励扶助年审功能。登陆小程序即可进行年审认证。对于行动不便或特殊情况的家庭,可由村干部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议三:加强部门协作问题。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省市县卫健部门不定期将特扶人员的信息和民政的殡葬数据、公安的户籍数据、卫生健康的死因监测数据和人社的参保数据等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死亡人员、户籍迁出人员应退尽退。
四、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四:严格审核把关问题。根据《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规范》(川卫办发〔2016〕223号)规定,奖特扶的审核包括镇、村两级联合核查,镇级初审、镇级公示和县级复查确认4个步骤。镇、村两级干部会组成调查组,携带《申报表》开展入户调查,对每个对象调查走访知情群众不少于3人,重点询问调查对象婚姻史、生育史、节育史、收养史、户籍、居住地等情况,核实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镇级组织以村为单位在村(居)委会驻地、交通要道、对象所在村(居)民小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县级复核通过后才能享受政策。
五、关于您提出的建议五: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问题。市、县、镇三级均设立了相应股室,专门的咨询热线或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协助解决群众认证过程中的疑问和困惑,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