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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13 11:33:07 浏览次数: 【字体:

汪长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盲道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盲道被侵占,被破坏,造成盲道不通畅,妨碍了盲人出行,盲道设计单一,层次较低,宽度和线形不符合标准,盲道管理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局以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对盲道建设管理等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建设单位无障碍设施设计与施工的监管,规范盲道建设不标准问题。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单位在无障碍设施设计等方面的监管,对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进行全面检查,规定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应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于盲道终点设置不合理,存在“断头盲道”等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排查,规范盲道维护不经常的问题。建立市政设施动态排查机制,对城区道路无障碍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查找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于“部分盲道修建时间较长,磨损严重”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破损盲道进行更换维护,保证盲道完整。我局于2023年完成对盲道缺失较多的英才路、学府路、半岛路等9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工作,修复破损道路约780㎡,盲道板约1400㎡。同年实施县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改造工作,并于今年3月底完成17条道路的盲道改造工作,面积约9200㎡,今年,我局继续加大对全县城市道路的排查力度,截至目前,已经集中排查了玉蟾大道、龙脑大道等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20余条道路,并对排查出的零星破损人行道进行修复,面积约350㎡。下一步,我局将有计划地对剩余道路开展排查维护工作,为市民的出行安全及生活便利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规范盲道占用不文明的问题。对占用盲道的情况开展优化清理工作。认真开展人行道优化专项行动,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联合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占用盲道违规停车、违规经营等的执法力度,确保盲道连续畅通、通行安全。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将以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持续加大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出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积极争取城市道路维护资金,保障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加大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和养护维修力度,以适应城市道路建设快速发展的需求。二是加大巡查及日常维护力度。发现盲道设置不合理或被占用等问题及时反映,切实配合提高公共服务各领域无障碍建设运行维护水平。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全县市民维护无障碍设施意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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