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意见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监管职能”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理顺监管职能对于农贸市场的监管至关重要。目前因存在法规不够健全、职能部门责权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监管工作存在一定弱化和缺位现象。市人大已经开始对农贸市场管理展开调研,并且正在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我局正积极向县委编办、县政府汇报,争取能成立农贸市场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
(二)关于“注重合理布局,改善基础设施”方面。注重合理布局和改善基础设施是提升农贸市场质量的关键。泸县从2022年开始已投入600余万元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原野市场、新兴市场、玉蟾市场、东鑫市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提升,促进了市场空间的有效利用,有效改善了市场经营秩序,缓解了市场冒口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2019年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牵头编制了《泸县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19-2030)》,就泸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进行了规划,因土地指标、疫情等原因,土地计划落实难,目前,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正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与自规、住建等部门对接,力争土地指标能及时落实,招引专业商家投资建设运营。
(三)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方面。2023年5月26日组建城区农贸市场整治专班,针对市场内摊位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等问题进行定点巡查和重点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整改了个别市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确保市场安全、规范有序,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四)关于“严格市场准入,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群众“非禁即入”、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大对市场内经营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审核力度,确保市场内经营主体资质符合要求。着力提升农贸市场内部管理水平,通过约谈教育、培训指导等方式持续增强市场业主是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好市场业主第一责任人制度。市监、综执、农业农村、消防、玉蟾街道等部门(单位)协同加强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驻场管理、督导检查等机制,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整治市场乱象。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内部管理水平,引导市场业主主动落实好市场业主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商户资格审查、食品准入等制度,加大食品检测频次,确保食品安全。进一步压实网格化属地责任,督促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有序、清扫保洁到位、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合理并及时清运。协同商务、综执、消防等部门(单位)进一步改善配套设施,合理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完善消防车道等消防设施。进一步引导市场实行制度管市,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开展规范化市场创建等系列活动,选树先进典型,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着力推动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好“菜篮子里面的大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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