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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1:28:58 浏览次数: 【字体:

邱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城西玉蟾大道与酒香大道节点处广场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有关问题的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市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的关注和关心。近年来,泸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特别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先后实施了花园干道改造、彩虹乐园、龙湖湿地公园、濑溪河公园、实验校口袋公园等建设项目,极大改善了广大市民的城市生活体验,让广大市民切切实实享受到了“出门见绿、推窗见景”的城市风光,保障了非机动车出行安全,畅通城市道路、完善路网体,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经我局认真研究,鉴于城西玉蟾大道与酒香大道节点的相关实际情况,建议暂缓实施。

(一)无主体改造资格。由于城西玉蟾大道与酒香大道节点的文化演艺中心广场、友豪新世界广场、建筑总部广场等区域均不在我局管辖范围,且该区域为开发商的建筑红线,产权和管理权均未移交,我局不具备功能性改造的主体资格。

(二)投运时间较短。城西玉蟾大道与酒香大道节点区域于2016年左右建成投运,截至目前,投运时间不足十年,不建议进行大范围提档升级。目前,我局对该区域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维修维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营造优美、舒适、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在参与泸县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或改建的方案会审时提出建议,将龙文化、专属logo、地标建筑等添加到该区域路段。如各责任主体对于建设红线内的市政基础设施有提档升级需求,可拟定实施方案,报相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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