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象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泸县位于长江、沱江交汇区,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腹地,西南出海大通道桥头节点,幅员面积1525平方公里,辖19个镇和1个街道,251个农业行政村、54个社区,户籍人口104.7万人。全县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宜机化整治项目、撂荒地整治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等,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主要农作物的“耕、种、防、收”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5个,2023年累计服务面积超100万亩次。
二、建议答复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引导”的建议。我县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泸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泸县县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成泸县“县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即1个县服务中心为龙头、20个镇级服务站为依托和251个村级服务协办员为终端的“120251”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同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方案,按照政府搭台、主体参与、市场运营、开放共享的原则,发挥好政府对市场的引导作用,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我县近五年扶持社会化服务主体资金超过5000万元,支持服务主体改善基础设施,购置机具设备等壮大服务组织实力;通过风险保证金政策,安排风险保证基金1000万,撬动近1亿金融资本投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农业农村部门为服务主体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邀请科研院所专家现场指导示范应用先进技术。截至2023年底,成功创建“雅龙水稻”“春雨农机”“梅氏农业”“粟喻粮油”“科裕果业”等优秀自主服务品牌组织20余个。同时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主体+农户”“社会化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社会化服务主体+农户”服务模式。引进龙头企业,签订优质稻、酿酒高粱收储订单生产,与基地镇(街道)、村和农户签订种植收购订单合同。目前,泸县引进省级龙头企业泸州金土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标二级优质稻订单合同2万亩,高于市场价10%进行收购;引进贵州鹏程酒厂、泸州老窖公司、郎酒集团等名酒企业到泸县发展酿酒高粱订单生产,签订红高粱订单合同6万亩。目前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5家,年服务能力达到10万亩次,2019年以来,我县社会化服务组织累计承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面积超过7万余亩次。
三、下步打算
一是引导服务组织本着“公益性、经营性和服务性相统一”原则,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提供规模化、系列化、一站式服务,在耕、种、管、收、售全产业链一个或几个环节,单项或全程开展服务,向一二三产业融合、产加销一体、农科教结合方向拓展。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农户观念,做好示范推广,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带来的好处,使其主动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利用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跨区作业、撂荒地整治、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契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主要农作物的“耕、种、防、收”全程社会化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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