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办理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6-05-29
信件索引号 202600045
信件内容
本人老家在泸县喻寺镇雷达村四组,2014年老家房屋原地基改建后一直未办理确权。父母于2010年购买养老保险要求户口迁出,我们家三弟兄户口也迁出。现在能否办理宅基地产权确权,如何办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喻寺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6-06-03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逐一回复如下:

您户如果计划对农村不动产进行确权登记,现需要对宅基地、住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实地测量、面积核定,递交权属、户籍、建房审批等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的通知(川 自然资发〔2024〕15号)文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由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人申请,主要审查是否有合法权属来源材料;审查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等。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泸县喻寺自然资源所进行咨询,按政策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喻寺镇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830—86690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