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正大花园楼底社区健身器材引起长期噪音扰民的反映
来信人 沈** 来信日期 2026-04-01
信件索引号 202600027
信件内容
泸县玉蟾街道花园干道与商业一街转角位置,在县城建设之处就修建了正大花园楼等居民住宅。此后,政府在正大花园楼朝商业一街侧地面,修建了公厕等便民设施,方便市民,给政府点赞。
但在修建公厕之后一段时间,政府又在该处空地安装了许多健身器材,虽也是便民之举,但一开始不合理的器材类型(如滚筒跑步器)在使用中产生大量噪音,严重扰民,后经反映封闭了该扰民器材的使用。然而,因为有这些器材存在于居民楼下,一些睡眠较少的老年人总会在凌晨五六点,就聚集在此处边用器材锻炼边高声聊天,每天均如此。尤其是在节假日,工作和学习后需要休息的人,总会在五六点就被这些高声讲话的老年人惊扰。
老年人觉少或者锻炼均无可厚非,多次现场与聊天居民交涉也无法阻止,同时居民也无权阻止别人锻炼交谈。归根结底,关键问题是,该处供老年人聚集聊天锻炼的器材场所,就修建在正大花园楼侧下方,距离一街处居民楼也仅相隔两三米,属于在居民聚集生活楼栋的狭窄夹缝中,人们锻炼、聊天的声音直接长期干扰居民生活。该处器材的安装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错误选址,需要整改。

根据《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24)及有关《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要求:“全民健身器材选址必须确保器材安装后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若因位置不合理引发矛盾,管理部门需重新选址安装。”“为了防止噪音干扰和保障隐私,器材与住宅楼之间应保持合理的缓冲距离。应安装在尽量远离住宅楼窗户的位置,避免健身噪音(如谈话声、器械碰撞声)影响居民休息。”

鉴于此长期困扰局面,恳请相关部门重视,及时拆除该处不合理规划的健身器材并另行选址安装,还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诚以及时处理为盼!万分感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玉蟾街道办事处 回复日期 2026-04-08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书记县长信箱”上反映“正大花园楼底健身器材长期噪音扰民”的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及时派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诉求,玉蟾街道工作人员和祥和社区工作人员已到现场勘察,并进行可行性方案讨论。经研究,决定首先采取劝导、提醒的方式,引导广大居民在合理的时间使用公共健身器材,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对选址的合理性进行裁定和指导。4月8日至15日期间,玉蟾街道和祥和社区将持续通过现场劝导、当家人微信群推送、社区广播、设立“合理使用时间”公示公告等方式,规范公共健身器材使用时间。如果后续噪音严重扰民的情况仍未改善,玉蟾街道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裁定结果,另行选址安装。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玉蟾街道祥和社区,电话:0830-8180929。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