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占道经营,危害交通安全
来信人 许** 来信日期 2024-07-30
信件索引号 202400066
信件内容
泸县嘉明镇建校出口对面,经营者长期在321国道上堆放砂,水泥并进行售卖。影响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安全。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及时督促整改。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8-01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占道经营,危害交通安全”已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3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路段属于321国道,嘉明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村建中心、社事办(市监所)、秀水社区对占道经营业主进行劝导,8月1日上午,在镇村建中心、社事办(市监所)、秀水社区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经营业主已将经营材料搬离321国道,我镇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关注。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8月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