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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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2-12-05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218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本人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说一下个人看法:我父母是泸县人,泸县实施城乡居民保险时是2009年,按政策那一年我父母未满45周岁,所以到60岁时未缴满15年不能一次性补缴。对此政策,说两点:1、我们认为应当考虑政策实施的宣传效果。2009年那会儿家里还没有手机,更不会上网,农村地区大量人口外出打工,无论从当时的政策宣传、还是互联网上几乎都了解不到这种惠民政策。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初衷我相信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既然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就不应该设置政策不允许部分人补缴。毕竟大部分真正需要养老的农民并不能及时了解到政策。综上,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向上反映宣传不到位的客观事实与农民老有所养的迫切需求,对补缴政策进行适度放宽才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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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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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2-12-0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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